張貼者 幹事兼人事
張貼日期: 2023-05-17 15:07:29 點閱:116
【公務人員】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5月1日府人考字第1120163108號函辦理轉知。
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三、詳參附件。
【教育人員】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5月4日府人考字第1120164998號函辦理轉知。
二、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
三、詳參附件。
【勞工】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5月4日府人考字第1120166435號函辦理轉知。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289號函及110年 9月10日肺中指字第1103700640號函,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