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8-31 14:37:58 點閱:259
申請資格:凡設籍於南投縣(市)滿6個月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之清寒優秀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申請旨揭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三)109學年度下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全國競賽獎,需出示得獎證明影本(領獎時需攜帶證本核對)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之審核章)或戶籍謄本1份。
(五)公所出具低收入戶證明。無公所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
申請時程: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