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兼任人事
張貼日期: 2019-11-06 22:38:41 點閱:715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8年10月8日府人考字第1080354887號函辦理轉知。
二、旨揭Q&A係人事行政總處108年10月修訂,109年1月1日生效;另上載於縣府人處網站、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及國旅卡網站最新消息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