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1-12 12:05:24 點閱:285
(一)報名期間:111年2月 14日-111年3月 14日。請於3月9號前提出以利校內申請作業。
(二)獲獎名單公告:預計 111年5月下旬。
(三)申請對象:新住民子女
1.新住民之在臺已設籍子女。
2.且現在臺居住,就讀國內公、私立國小(含)以上(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之在學學生,就學滿一學期(含)以上。
3.且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助(勵)學金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總統教育獎勵金及特殊才能獎勵金申請者除外)。
(四)國小組申請項目:
1.優秀獎學金: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
2.清寒助學金國小組: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110 學年度上學期在學成績總平均乙等。
(五)由學校於期限內登入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及學校申請清冊,連同應檢附文件,親送或以掛號於 111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報名期間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如缺漏資料,經以電話及 E-mail通知校方ㄧ次,且未於報名截止日前補件者,視同自願放棄。另未於期限內完成線上報名及寄送申請表兩項作業,或於期限內僅完成其中一項作業,一律視為未報名,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