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2-24 09:00:39 點閱:190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請各校於111年3月4日前提出申請。
2、本縣縣立高中請將高中部及國中部分別造冊。
(二)才藝優秀獎學金:
1、提出申請時請並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申請,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1年3月14日前提交。
2、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3、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10年4月16日至111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及競賽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