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3-09 08:25:50 點閱:303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111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2年3月9日前,檢具申請合格名冊(請參閱實施計畫)並逐級核章完成初審後,依序排列(學校申請合格名冊>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成績單>獎懲紀錄>其他證明文件)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請各校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時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後提出申請,相關紙本資料請於112年3月9日前提交(如有競賽成績於112年3月9日至112年5月15日前公告,請再另行送件辦理)。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申請文件、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請至臺中市立長億高級中學網站(https://cyhs.tc.edu.tw/index.php)首頁「校園重要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