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04 10:30:54 點閱:80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113學年度第2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請本誠信原則提出申請,並於114年2月20日(星期四 )前送人事室彙辦。
一、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注意事項如下:
(一)子女就讀「國立大學」,無變動,依規定仍得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13600元。
(二)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含五專後2年)」,新政策一學期補助 17500元; 各類減免與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僅能擇一支領,爰如選擇領取子女教育補助之同仁 ,請於收到註冊單時,檢視明細項目是否列有「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17,500元,如 有請連繫子女就讀學校辦理「放棄」定額減免學雜費事宜,避免補助費重複請領及後續 追繳等困擾。
(三)子女就讀高中職,因應「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方案:高中職已經全面免學費,不能再重複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四)子女就讀「國中小」,無變動,依規仍得申請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500元。
二、檢附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如附件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