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兼任人事
張貼日期: 2020-10-12 15:30:23 點閱:353
一、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 二、檢附銓敘部函及考試院、行政院公告影本各1份。 三、併附110.01.01生效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