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6-01 14:50:29 點閱:203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5月29日府人給字第1120204270號函辦理。
二、為編列113年公務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各機關學校查填彙整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 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管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 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除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外,將俟113年度末財源狀況整體研辦。
三、本案填報對象為擬於113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公務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第19條第1項等規定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機關學 校人事單位依「公務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查填確認申退人員係否符合申退資格,併同申退名單彙簽, 經各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再予報送。